从事工作的申请者,首先根据自己的职业或居留目的向劳工部递交工作证申请,劳工部批准工作许可的同时将划分工作许可类别。申请者凭劳工部核定结果向公安总局提交长期居住证申请,公安总局则按劳工部核定的类别给予申请者同样类别的长期居住证。
七类单证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类系经理级:180万黎镑(合1200美元);
第二类包括工程师、厨师等:120万黎镑(合800美元);
第三类系技术工作级:40万黎镑(约合270美元);
第四类系佣人:30万黎镑(合200美元);
第五类为学生:25万黎镑(约合170美元);
第六类系指拥有原国籍和黎巴嫩双重国籍的外国人:25万黎镑(约合170美元);
第七类为其他:30万黎镑(合200美元)。
在黎巴嫩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员,需按照标准分别缴纳居住证和工作许可证的费用,即一个经理级人员每年需要缴纳1200美元的居住证费用和1200美元的工作证费用,两项合计应为2400美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