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巴嫩正式加入“欧地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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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8-15 13:51 |
6月17日,黎巴嫩外交部长、欧盟轮值国主席西班牙外长,以及欧盟委员会外交事务委员共同在卢森堡正式签署黎欧合作协议,黎巴嫩由此成为欧洲-地中海联盟正式成员国。
1995年在西班牙巴塞罗纳举行首次欧地联盟会议,旨在推动欧盟15国与环地中海12国的经济合作。由于各种原因,黎巴嫩和叙利亚始终没能与欧盟就双边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此次黎欧合作协议签署后,叙利亚成为环地中海12国中唯一尚未正式加入欧地联盟的国家。
黎巴嫩与欧盟合作协议的谈判历时5年,并于2002年1月草签,原定于4月23日欧地联盟西班牙VALENCE会议期间正式签署,后由于抵制以色列出席,黎巴嫩拒绝与会而推迟。
据悉,黎巴嫩与欧盟在签署上述协议的同时,还签署了一份临时协定,规定协议涉及经济贸易的条款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等待双方议会的批准,同时,整体协议将于今年8月17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 建立政治对话机制,讨论所有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和平与安全问题;
2. 开展全方位经济贸易合作并逐步建立自由贸易区;
3. 启动一系列社会改革方案,特别是关于妇女社会地位的方案;
4. 开展文化领域合作,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
协议规定,自协议生效起5年内,黎产品对欧盟出口享受免税待遇,而欧盟产品对黎出口则仍执行现行关税。在5年保护期内,黎市场可免受欧盟产品的冲击,以保证黎进行必要的经济体制改革。
5年保护期满后,黎将在7年内对欧盟产品逐步减免直至取消进口关税,为此,双方制定了相关时间表。关于农产品问题,欧盟本着自由贸易原则,对黎巴嫩农产品取消关税和配额限制,但对若干“敏感产品”仍执行配额制。
黎巴嫩媒体对黎欧合作协议普遍持赞成态度,认为协议“为加强双方合作奠定了法律框架,并将成为黎欧关系史上的转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