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Lebanese R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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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政府关于葡萄酒的立法、保护措施和行业组织

黎巴嫩政府重视本国葡萄酒行业发展,2000529,黎总统签发了第216号葡萄酒法案。法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要求规范葡萄酒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第二部分要求对黎巴嫩葡萄酒的成分和性质,甜度、种类、发酵规则等制定标准,规范原产地规则、葡萄种植方法和生产过程等。这里面的许多技术标准按照世界葡萄酒协会组织(OIV)的标准制定;第三部分要求对商品标签和酒的原产地名称进行规范。该法案的颁布和实施确保了黎巴嫩葡萄酒制造品质和规范发展。

而且,为保护本国葡萄酒行业发展,黎巴嫩政府对2以下瓶装葡萄酒(HS6位编码:220421)进口征收高达70%的从价计税关税、每升200黎镑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1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而黎巴嫩关税制定规则中,征收70%的关税是专门针对“与本国产品竞争的进口产品”目的所采用的。每年黎巴嫩从法国(81%)、意大利(10%)、西班牙(6%)共进口230万美元左右的葡萄酒,以补充葡萄酒消费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详见表二)。

表二:2004年至20089月黎巴嫩瓶装葡萄酒进口统计

瓶装葡萄酒

金额(万美元)

净重(千克)

均价(美元/千克)

2004

226.0

635,334

3.56

2005

226.5

577,521

3.92

2006

217.8

436,110

4.99

2007

256.3

521,223

4.92

20081-9

183.3

219,744

8.34

(数据来源:黎巴嫩海关)

此外,1997年黎巴嫩成立了葡萄酒制造商协会(UVL),并于1998年加入了世界葡萄酒协会组织。协会的目标是巩固和扩大黎巴嫩作为一个葡萄酒生产国的形象和骄傲的历史,促进对欧洲和其他国际市场的出口,并致力于黎巴嫩“葡萄酒旅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