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Lebanese R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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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企业/人员在黎巴嫩遇到困难该怎么办?(2011年版)

7.中国企业/人员在黎巴嫩遇到困难该怎么办?(2011年版)

 

(中国商务部20092010年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之《黎巴嫩》,《指南》对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到黎巴嫩开展投资合作业务时普遍关注的投资合作环境进行了客观介绍;针对中国企业到黎巴嫩开展业务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给予了提示。

根据工作需要,2011年中国驻黎巴嫩使馆经商处对《指南》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将《指南》各章节内容征求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信电子邮箱:lb@mofcom.gov.cn

谢谢支持!)

7.1 寻求法律保护

在黎巴嫩,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依法经营,而且必要时还要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建议中国企业或个人与黎方签署经贸合作或承包工程合同时,以及与代理人的签约中,要明确双方法律责任和纠纷解决办法,如写入仲裁和司法途径条款,如遇到纠纷或矛盾,且双方友好协商无果,依据合同申请仲裁或起诉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法律和语言的差异,驻黎中国企业、人员,特别是在黎长期投资经营的,应聘请当地律师协助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工作中,对于当地律师做好监督管理,对律师的要求或说法要注意分辨虚实,重要事务派专人参与办理,以便掌握一手材料和实操情况。

7.2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在黎巴嫩投资或进行贸易的企业要注意加强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平时就要注意搞好关系,与主要打交道的部门联系人保持经常沟通,掌握当地最新的政策要求,合法经营,以便遇到紧急事务或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直接联系有关部门,马上得到当地政府的帮助。在黎中国企业必须有懂阿拉伯语、法语或英语的人员。

投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请见黎投资发展局网站:www.idal.com.lb

贸易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请见黎经济和贸易部网站:www.economy.gov.lb

表7-1:黎巴嫩常用电话

常用电话:

警察:112

消费者保护:1739

红十字会:140

电话排障:139

道路状况:1744

救护车:125

信息查询台:120

增值税:1710

黎巴嫩电力公司:145

消防:175

7.3 取得中国驻黎巴嫩使馆保护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遇有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藉公民)在黎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中国驻黎使馆寻求帮助和领事保护,使馆将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范围内实施保护,必要时进行交涉,包括要求道歉、惩凶、赔偿损失、防止事件再次发生和取消无理措施等。中国公民若被逮捕、监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剥夺自由,有权要求会见领事官员或与之通讯。公民领事保护有关事宜可与中国驻黎使馆领事部联系,公司经贸合作保护事宜可与使馆经商参处联系。领事保护信息参见中国外交部网站“领事服务”栏目:www.mf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

地址:72, Rue Nicolas Ibrahim Sursock Ramlet El-Baida, Beirut, Lebanon

信箱:11-8227  电话:01-856133  传真:01-822492

EMAILchinaemb_lb@mfa.gov.cn

办公室(领事保护):01-850314

大使办公室:01-825239

经商处:01-822493分机29260228

政治处:01-825239        武官处:01-850318       

文化组:01-823760        签证室:01-850316

中国驻黎使馆其他联系方式请查看使馆网站:lb.china-embassy.org

黎巴嫩目前属战乱国家,在进入黎市场前,建议中国企业征求中国驻黎使馆经商参处意见;依法投资注册之后,应该依要求到中国驻黎使馆经商参处注册备案并制定本公司在黎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黎中国公司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使馆经商参处报告。必要时,要服从使馆经商参处的指导和协调。

7.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黎巴嫩目前属战乱国家,中国企业依法到黎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认真研究并评估经营过程中的高风险事件,有针对性地建立应对经营风险的预警机制,并按照中国有关部门和使馆经商参处的要求,及时进行企业人员情况信息备案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中方人员人身安全,并相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投入和宣传,应急预案要求人员分工明确到位,并投入必要经费购买安全设备以及为员工购买有关保险等。

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不要慌张,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危险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向中国驻黎使馆经商参处、领事部、国内派出部门报告,并且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支持,还可以争取平时有联系的兄弟公司给与协助和支持。  

7.5 其他应对措施

在黎的中国商人和中资企业很少,尚未组建中资企业商协会组织。中国企业或人员若在投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中国驻黎使馆领事部和经商参处,或直接寻求法律保护。

黎当地语言为阿拉伯语,通用法语和英语。由于在黎华侨华人留学生都很少,中资机构也很少,懂中文的当地人更少,在黎当地找中阿、中英或中法翻译相当困难,建议有需要的企业一定事先配好相关翻译人员。